字画、古玩等收藏品,因具有艺术价值和潜在的升值空间而广受投资者追捧,但由于收藏品价值具有较高的的原因,加上市场管理缺位,有关收藏品的刑事犯罪随之而生,这类案件主要涉及
犯罪团伙常常利用被害人对藏品价值的误判,夸大藏品价值和投资前景,根据鉴定、展销、拍卖等不同环节,使用不相同套路构设陷阱。为取得被害人信任,犯罪分子还会故意租赁知名商圈的办公场所,招聘业务人员进行特殊培训并精细分工,包装成“专业”或者“知名”公司开展宣传、提供咨询、签订合同,甚至利用网络等渠道大肆炫耀所谓“成功案例”,犯罪行为的规模性、影响面远超个人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也更为隐蔽。
根据北京市三中院对近年判决的类似涉及艺术收藏品刑事案件的分类和统计,这类犯罪主要可分为四种套路:
一是“以低换高”,也就是用廉价工艺品包装后,换购或调换被害人手中的高价值收藏品;
三是“定期返利”,以投资艺术品返利、销售分成等名义,宣传保本和高额返息,骗取被害人的投资款;
四是“代为拍卖”,以召开拍卖会、展销会等名义骗取鉴定费、展览费、拍卖预收费(标底费)、入场保证金、洽谈费等,但不组织拍卖或虚假组织拍卖,制造流拍假象,拒不退还被害人费用。
很多民间收士,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对持有艺术收藏品有很大的变现需求,但这部分人群缺乏对艺术收藏品价值的客观判断和专业估价渠道,对收藏品拍卖行业也缺乏进一步探索,容易轻信短视频和新媒体传播的信息,成为收藏品诈骗犯罪的主要目标对象。
据统计,超过80%的收藏品诈骗或类似犯罪的被害人群体,是5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而且超半数案件被害人涉及70岁以上老年人,还有被害人在一个企业受骗后,比如高价购买了所谓珍贵艺术品,又在另一公司受骗委托拍卖,遭受藏品行业上下游犯罪团伙的反复欺骗。
北京三中院刑二庭曾通过通报三起涉及艺术收藏品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向广大藏友提出警示:
朱某收藏有十余套“长城四连体”钱币、生肖邮票等藏品,但没有出售渠道。2018年7月,朱某认识某公司高管宁某,宁某谎称他有很多海外客户资源想买“长城四连体”,但对外推销和联络需要运作费用,朱某轻信宁某的宣传,支付了1.6万元运作费用,但付款后所谓海外销售就没有进展。
朱某经联系宁某后,宁某却给朱某推荐了一个新的合作投资“机会”,谎称有新加坡富商出价1400万元,购买某名家画作,而这幅画在北京400万元就可以收到,一进一出有1000余万元的利润。宁某编造很多理由,反复劝说朱某与他一起收购该画并出售牟利,还冒充新加坡商人电话联系朱某,表示愿意加高出价,一步步精心营造骗取朱某信任。在高利润诱惑下,朱某掏空自己的全部积蓄,还对外举债借钱和宁某一起购买所谓的“名家”画作。但实际上案件中这些所谓名家画作,是宁某在北京潘家园购买的,经案发后鉴定,价值仅值6800元。
北京某文化公司以销售收藏品的名义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进行大规模对外集资。通过发小广告、拨打电话、赠送小礼品等形式吸引以中老年人为主的客户到公司,然后经过虚假宣传和“洗脑”,以高出实际价值几倍的价格向推销“中乌整版钞”、“美元八连体”等收藏品,故意夸大说收藏品的升值空间巨大,许诺购买这些收藏品后可以,企业能高价回购或代为拍卖,数10位中老年投资者上当受骗,投资1000万余元。案发后经查,这些所谓升值潜力巨大的收藏品,都是公司从北京马甸邮币市场低价批发来的普通藏品。
郭某等二十余人通过设立多家收藏品公司,以打电话等形式联系客户,编造举办展览会、拍卖会等事由邀约民间收藏爱好者,虚构能通过拍卖会出售邮票、钱币、字画、瓷器等收藏品,编造“展览费”、“拍卖预收费”等各种名目,先后骗取了80余名被害人400余万元。
实际上这些骗子公司的所谓“鉴宝专家”就没有鉴定资质,所谓的“拍卖会”都是由事先安排好的“会托”举牌,举牌的最终价格都不会到达藏品预定的拍卖保留价,制造藏品流拍的假象。流拍后,诈骗团伙继续哄骗被害人,将拍卖进场费转为私下洽谈费,或这缴纳高规格进场费“升级”拍卖场次,通过虚构“大师”出场、伪造的拍卖盛况、使用环环相扣的话术,让众多被害人越陷越深,付出惨痛的代价。
面对这些形形的诈骗和犯罪行为,北京市三中院曾整理了该院审判的66个类案,专门作出提示,请艺术品收藏爱好者和民间藏家、字画古玩投资者一定注意防范,并在几个维度提高认识:
要客观评估收藏品价值,认识到收藏品变现的现实困难和难度,不轻信收藏品公司平台宣传或业务员的上门、电话推销,不要轻信任何资质不明的收藏品公司“鉴宝师”“专家”的鉴定,对那些“拍卖现场”的繁荣景象保持理性。
面对任何看似着迷的宣传或推销,在接待来访、上门咨询、签订合同前,都要谨慎核实人员和公司资质,在送交评估、鉴定前(这些骗子公司往往都宣称是免费的),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收藏品的来源与去向正当、合法,不能简单依据公司的办公环境、介绍的业务规模就确定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
要学会通过官方网站检索和查询机构的资质和基础信息。如果涉及要出资投资收藏品的,有必要先利用互联网、专业书籍、国家机构咨询等方式来进行调查研究。如要交付钱款,中老年人应与亲友沟通,说明原委和理由,分析清楚风险。切记,利益有多大,风险就有多高!
当遇到以“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手段诱导投资的情况,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就近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并学习一些证据保全的基本知识,保存好第一手证据。
当然,虚假宣传,防范诈骗打击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努力。目前收藏品交易、拍卖的乱象,也反映出监管的一些薄弱。绝大部分以拍卖形式进行诈骗的藏品拍卖会,都是虚假拍卖,涉案公司聘请假冒注册拍卖师,不进行拍卖登记备案,通过虚假宣传和雇佣“群众演员”举行拍卖活动,并预先设定不合理价格,制造藏品流拍。其中也有几率存在行业管理机关监督工作方面的薄弱,需要加强多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不定期开展巡查调研,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藏品行业整顿,完善行业监管。
另外也要充分的发挥媒体的监督和警示作用,新闻媒体可利用报纸、电视节目等传统媒体和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的优势,通过直播庭审、专题教育片等形式曝光收藏品诈骗的骗局骗术,提醒广大投资者树立健康投资心理,树立和加强防诈、反诈意识。
《虢国夫人游春图》唐代画家张萱的画作。原作已佚,现存的是宋代摹本,绢本设色,因金章宗完颜璟判断失误而题为宋徽宗赵佶摹本,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此图描绘的是天宝十一年(752年),唐玄宗的宠妃杨玉环的三姊虢国夫人及其眷从盛装出游情景。图中人物神态从容,乘骑步伐轻松自如,人物服饰轻薄鲜明。画的主题是“游春”,但整个画面背景不落半点墨痕,即没有青草绿木、归燕鲜花,也没有春水微波,就在那悠闲欢愉的神情与骏马轻举缓行的英姿中,观者感受到了风和日丽的春天气息。
在张萱之前,很少有专画女性的人物画,他的出现对后世人物画的影响极为深远。作为中国书画史上的旷世巨制,国家一级文物《虢国夫人游春图》,将我们带回灿若烟霞的大唐王朝。感受着画家笔下泱泱大国,雍容自信的翩翩气度至于虢国夫人何许人也的谜团,也是其流传至今的妙意所在。
张萱(生卒年不详),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代画家,开元(713年—741年)年间可能任过宫廷画职。以善绘贵族仕女、宫苑鞍马著称。唐宋画史著录上记载张萱的作品计有数十幅,不少还一再被许多画家摹写,但出于张萱本人手笔的原作,今已无一遗存。历史上留下两件重要的摹本,即传说是宋徽宗临摹的《虢国夫人游春图》卷和《捣练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