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走进波士顿广场的摩根大厦,会看到一座今世闻名雕塑——法国艺术家让·杜布菲的《四棵树》,无论是摩根大通、微软仍是洛克菲勒宗族,都用艺术品让世人在第一时间了解企业的实力和档次。
西风东渐,近几年国内企业也开端用艺术品装点门面,构成商场高热的一股推力。
我国企业在国际艺术拍卖商场出风头已不是一次两次。上一年万达集团在纽约佳士得以1.72亿人民币(2816.5万美元)购得毕加索名画《两个小孩》,让一群俄罗斯、欧洲买家呆若木鸡。
万达不是特例,泰康人寿、新疆广汇等国内有名的公司也已纷繁踏入艺术保藏圈子。从赤色革新时期美术作品到我国今世艺术,从国际名画到宋元山水,企业的保藏逐步从“拍脑袋”向“体系化”开展。
除了能取得艺术品增值带来的收益,出资艺术品也为公司可以供给了避税的腾挪空间。
不少企业将购买的艺术品归入“固定资产”,然后每年计提折旧。举例来说,假如一企业以100万元购入一幅字画,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按5年折旧,每年计提折旧2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25%),则每年少交纳公司所得税5万元,5年折旧结束,合计就可以大大削减交纳公司所得税25万元。
可是,艺术品在管帐处理上是不是可以归入“固定资产”科目一直以来存在贰言。但是,除了北京、浙江、辽宁等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出台文件明文规定,企业购买、出资艺术品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领域、不得计提折旧、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以外,大部分地区并未明确规定艺术品不该归入“固定资产”,所以实务中将购入的艺术品计提折旧的企业并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