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旧货市场首次被纳入监管上海出台民间收藏文物管理办法

  2024-06-04 古玩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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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联合召开《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会上透露,《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逐步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管,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其中有诸多亮点,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繁荣和规范文物市场的省级政府规章,《办法》中首次将古玩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纳入监管范围,这在全国都是创新之举。

  古语有云:“乱世藏金,盛世藏宝。”民间文物收藏一直存在广泛的群众基础。据统计,目前上海共有文物商店53家、经营文物拍卖的企业70家;涉及文物经营的古玩旧货市场11个,市场内经营户1103家;涉及旧物、古玩(文玩)经营的互联网网站317个。

  近年来,随着文物价格持续攀升,文物流通领域也随之出现一些“乱象”:夹带文物经营活动的古玩旧货市场发展迅速,游走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鉴定、虚构拍卖等方式,骗取高额费用;网络文物交易活动日益活跃,亟待加强监管……

  《办法》明确了文物经营主体,首次将古玩旧货市场内商户的文物经营活动纳入监管范围。 《文物保护法》有规定,文物商店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两类主要的文物经营主体。实践中,古玩旧货市场夹带文物经营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在满足民间文物收藏和交易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一些监管上的困境。主要是由于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商店审批条件很高,包括2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的人员等,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很难达到,但实际上其又或多或少存在着夹带文物经营的情况,游走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针对这一情况,《办法》第九条规定,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并明确了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从事文物经营活动商户的管理责任,从而形成了政府管古玩市场、古玩市场管商户的监督管理模式。这项举措将使大量小规模商户可以在“阳光”下合法开展文物经营活动,大大激发市场活力。

  据悉,将古玩旧货市场内商户的文物经营活动纳入监管范围,这一模式也是此次立法一个重要创新,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认可,为国家层面立法积累经验。

  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鉴定、虚构拍卖等方式,骗取高额费用;网络文物交易活动日益活跃,亟待加强监管等乱象,《办法》创设了一系列行为规范,如要求文物经营单位公示相关证照,增加了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的管理责任,禁止冒充文物进行销售,禁止通过虚构拍卖、虚假鉴定等骗取所谓前期服务费、展览宣传费等费用,禁止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文物购买者等,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有效保障了市民的合法权益。针对文物经营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还明确了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管理责任,以及文物经营的禁止行为。

  文物经营活动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商务、公安、海关以及文旅局执法总队等较多部门和单位。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国家文物局等联合印发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对“文物犯罪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的鉴定,未包括行政执法案件中涉案文物的鉴定。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局执法总队等反映,文物鉴定专业性较强,在执法过程中对争议标的是否属于文物难以确认。这是目前对文物经营活动较少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原因。为解决此问题,《办法》明确,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文物经营执法活动中,需要对涉案文物进行检验确定的,也能委托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确定。从而将涉案文物鉴定范围扩大至包含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办法》明确了有关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保障相关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此举是在面向社会开展常态化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工作基础上,构建“多层次文物鉴定服务体系”的又一次重要创新实践。

  在申请文物经营资质许可条件中,有一条核心要素就是文物拍卖企业要有5名以上文博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文物商店要有5名以上文博专业中级职称人员,而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大多分布在在文博单位,因此,这条要求长期以来困扰着文物经营企业。此次《办法》首次提出支持文物经营单位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参加文博系列职称评定,并建立文物鉴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专业培训等,为促进文物经营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

  但反观之,在新《办法》还未落地实施前,我们也可以通过这些前置条件,感受到文物拍卖、文物经营资质的来之不易。这其中除了要求企业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还需要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专业人才作为支撑,可见政策要求对文物交易市场的严谨与苛刻。可见,藏家在选择藏品出手交易时,选择资质齐全的文物拍卖公司或文物商店合作,可以在多层面上得到很大的保障。